這樣的新聞放在學校校園網(wǎng)主頁的時候,宣傳部的負責老師起初很不樂意。他們總是覺得直呼某某老師、不說職務的做法“不合適”,也不符合新聞原則,他們認為新聞是給外人看的,人家并不知道“某某老師”是誰、干什么的。其他單位都不這樣干,唯有珠寶學院這樣做,在校園新聞表達上顯得突兀和另類,與新聞整體很不協(xié)調(diào)。于是,學校宣傳部打電話征求王老師意見,想改稱其為“院長”。但是他仍然非常堅持不寫職務職稱,只寫“老師”。直到現(xiàn)在,這道“另類風景”依舊。
筆者在珠寶學院工作多年,耳濡目染,很欣賞這位“執(zhí)拗”的“王老師”,單就這一點,也跟著他學到了一些皮毛。到學生處、就業(yè)指導中心工作后,我也明確提出要求,學生工作戰(zhàn)線的老師、學生們一律喊我為“老師”,不可喊 “處長”“主任”之類。
小伙伴們覺得這樣喊“劉老師”似乎不敬,還是習慣性或者有意識地會喊“劉處長”。為了加深大家印象,徹底執(zhí)行到位,表示互稱“老師”的決心,筆者制定了一個違者“獎勵”發(fā)紅包制度,并特別面向全體學工線老師廣而告之:第一次喊“處長”的,口頭提醒。第二次喊的,“獎勵”其在學工線微信朋友圈里發(fā)紅包。紅包的數(shù)額是當時時間,如13:28時喊的,就發(fā)13.28元。第三次再喊的,數(shù)額是當時時間的10倍,如13:28時喊的,就發(fā)132.8元。這一要求很快奏效,有幾位小伙伴在被“獎勵”發(fā)了紅包之后,大家很快都改口喊“老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