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47歲湖南籍吳女士接到兒子楊某的求助電話,稱其“身陷傳銷組織”。晉江警方只花了2個小時便找到楊某。原來“身陷傳銷組織”是謊言,25歲的楊某這么說是為了向母親要錢。
“警察同志,我兒子打電話來說他陷入‘傳銷組織’,讓我匯2萬元給他。我們娘倆相依為命,你們一定要幫幫我。”當日上午9時許,吳女士向晉江東石派出所報警。
聽聞兒子身陷傳銷組織,作為母親的吳女士明顯已經(jīng)被嚇壞。吳女士說,丈夫過世得早,她一個人拉扯兒子長大,今年年初她和兒子一起來到晉江,她做些零工賺點家用,兒子兩個月前也在英林鎮(zhèn)找了一份工作。
自吳女士的兒子楊某找到工作后,楊某便獨自在外租住,很少再回家里。民警詢問吳女士是否有兒子的聯(lián)系方式,民警試圖聯(lián)系楊某但電話顯示關機。最后,吳女士拿出一張紙條,稱是兒子離開家時留下來的工廠地址,但因為不識字,她并未在意。
根據(jù)紙條上的地址,民警很快找到那工廠,卻發(fā)現(xiàn)楊某平安無事,正在廠里上班,根本沒有所謂的被傳銷組織控制。
“我不是故意的,但我真的壓力很大。”楊某說,他最近新交了一個女朋友,經(jīng)常要和女友約會,送女友禮物,一個月3000多元的工資根本不夠他開銷。而且楊某好面子,身上沒錢也不愿意向女友坦誠,到最后沒有辦法的他竟然以身陷傳銷組織的謊言向母親要錢。
民警對楊某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后,楊某認識到錯誤,向母親承認了錯誤。(通訊員 莊凌龍 張燕青 記者 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