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4日訊 晉江男子許某雄,因涉一起詐騙案,騙取24名被害人4000多萬元。昨日,石獅法院執(zhí)行法官介紹,目前該案第二筆執(zhí)行款共計89萬余元已全部到位,法院將于下周一將款項發(fā)放給被害人。
2004年5月至2010年8月間,許某雄的母親陳某玉以經營布行需要資金為由,以月利率1%~3%的高息引誘,加之熟人圈和口碑好,成功騙取洪女士等24人40346050元。
承辦法官介紹,在行騙中,許某雄負責幫助向被害人收取現(xiàn)金、支付利息及偕同被害人到銀行轉賬等。2010年8月24日,陳某玉墜樓身亡。同年10月26日,許某雄在公安人員告知其涉嫌賬戶存款是贓款、不得私自處理的情況下,仍將50萬元用于為自己購買人身保險。
案發(fā)后,石獅法院凍結贓款6205325.48元,后由石獅公安局對上述款項進行凍結,并凍結許某雄購買的涉案保險賬戶。截止至2012年8月16日,凍結金額共計人民幣6779776.6元。許某雄等被告人的親屬退出人民幣2685000元。
經石獅法院審理,被告人許某雄因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50萬元,追繳贓款。
2013年,石獅法院在執(zhí)行許某雄等人一案的違法所得及罰金時,已經發(fā)放首筆到案款900萬余元給24位被害人。
“許某雄購買的人民幣50萬元保險到期了,石獅法院依法對該保險進行劃撥,本金及收益共計569716.87元。”上述承辦法官介紹,加上其他執(zhí)行款共計898286.4元。這批案款到位后,已確定分配方案。
同時,承辦法官表示,雖然許某雄已經在監(jiān)獄服刑,但24位受害人若發(fā)現(xiàn)被執(zhí)行人許某雄名下還有可執(zhí)行財產,可向石獅法院舉報、提供線索。(海都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林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