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36歲,石井人。9日晚,陳某在家小酌之后,好朋友約他出去玩。盛情難卻,陳某便駕駛越野車出門。10日凌晨1時35分左右,陳某準備回家,行駛到省道201線631公里處時,遇石井派出所民警設卡盤查。見到民警,陳某將車調頭準備跑走,民警發(fā)現(xiàn)后,立即將其控制住。
經現(xiàn)場酒精測試,陳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79.0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然而在進一步調查時,民警發(fā)現(xiàn),陳某是“二進宮”,他曾于2013年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查獲過,駕駛證被派出所暫扣,必須再去報考科目一,過了才能領證。扣證后,陳某沒去報考科目一,故而駕駛證仍被公安機關扣留。時過1年多,陳某再犯,屬無證酒后駕駛。
目前,陳某因無證酒駕被行政拘留20日,罰款2500元,吊銷駕駛證。(記者 傅梅香 通訊員 王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