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停在溪美街頭,沒想到半夜被撞了。昨日,記者從南安市交警大隊獲悉,肇事方因不同意車主要求索賠5萬元,雙方協(xié)商未果。
7月28日晚11時30分左右,陳先生開車到溪美河濱路附近辦事,但是因為找不到停車位,就將車停在了河濱路與江濱路的交叉路口旁。沒想半夜一通電話讓他驚醒了:他的車被撞了。
原來,肇事方黃先生因為父親突發(fā)高燒,接到電話的他就馬不停蹄地往老家省新趕。“因為當時已是半夜,精神很疲勞,我沒注意到那輛車停在路邊。”黃先生告訴記者,他知道自己撞到車了,但是父親突發(fā)疾病,他心急如焚就沒下車查看。
多日來,黃先生以照顧生病父親為由,直至昨日下午才露面。陳先生因在外地沒有出現(xiàn),他提出對方要賠償自己的誤工費,共計5萬元。“他要得太高了,我沒辦法接受。”黃先生說。
最后,雙方協(xié)商未果,陳先生稱“車沒修好,我就不接受調(diào)解”。
“那輛車定損為1萬多元。”市交警大隊的黃警官告訴記者,因為黃先生肇事逃逸,所以需要負全責。
記者從網(wǎng)上搜索類似案件了解到,撞到停在路邊的車輛,如果司機沒有肇事逃逸,是不用負全責的。(實習生 賴香珠 記者 宋海林 通訊員 莊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