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的堅持
從被害人家屬處求得判決書
2005年3月份,熬過10年光陰,低著頭做人的張煥枝在得知王書金的名字之后,感到壓在心上的石頭一下輕了很多。
看到張煥枝心情有所改善,村里人這才敢當(dāng)面和她提起聶樹斌可能是“冤枉的”。正是這三個字,10年的忍耐化為申訴的動力,張煥枝開始踏上漫長的申訴之路,她一次次上訪,輾轉(zhuǎn)于各級公檢法機關(guān),試圖通過一點點的努力推動案件“翻轉(zhuǎn)”。
王書金的出現(xiàn),讓張煥枝既恨又歡喜。她認(rèn)為,王書金犯下的罪、孽先一步讓聶樹斌承擔(dān)了;而自認(rèn)“真兇”的王書金,又給她帶來“翻案”的希冀。
前兩年,由于沒有聶樹斌的死刑判決書,張煥枝每次都被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無判決書不接受申訴立案”為由拒絕。下聶莊村50余名村民陪同張煥枝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索要判決書,河北高院終作出答復(fù):判決書不能給,理由在于,雖1996年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規(guī)定,判決書必須送達被告人近親屬,但“聶樹斌案”是在此前審判,“可給可不給”。
這一次,張煥枝被徹底激怒,“既然可給可不給,為何不給!”無奈,張煥枝只有一條路可走—請求當(dāng)時收到判決書的受害者家屬。但她知道,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2007年,在好心人幫助下,被害女子康某家終于同意提供復(fù)印件,通過特快專遞寄給了張煥枝。
叫天不應(yīng)地不靈的張煥枝心里再次燃起希望,申訴也終得立案。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函告張煥枝,聶樹斌案申訴材料已經(jīng)交由河北省高院處理。
河北高院核查7年沒有進展
張煥枝凌晨5點起床,給老伴做完早飯便匆匆出門,經(jīng)過2個小時車程,早早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領(lǐng)號。運氣好的話,領(lǐng)完號,她需要等三四個小時,見到“聶樹斌案”承辦法官王琪,詢問申訴進展。然而,立案之后,河北省高院卻始終以“在核查”讓她“再等等”。這一等又是7年。
步行到5路公交站,經(jīng)過1個多小時車程,到西里轉(zhuǎn)一次車坐一站,再步行15分鐘。這段從下聶莊村通往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路,張煥枝記不清走了多少次。9年108個月,至少每個月一次,母親張煥枝為給兒子討個公道,她不斷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進行申訴。
每月至少一次的申訴,相關(guān)花費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為了省錢,有一次,張煥枝從河北高院回家的時候,手里沒有零錢,“轉(zhuǎn)兩次公交得3塊錢”,張煥枝說為了找零,她走到一處菜市場,原本想在那兒買東西,看看水果攤,看看烙餅攤,又看了看熟食攤,終究還是不舍得花錢,最后買了一根冰棍,“10塊錢花了1塊,正好夠坐車的零錢”。
有一次快到河北高院的時候,步行經(jīng)過民心河,走著走著,“我的腿就走不動了,疼得不行不行的”,膝蓋的劇痛,她一點一點挪著,靠在了河邊欄桿上,“我一個老太太,想想自己多難啊,揉著膝蓋很久,才稍微好一點,可是我那淚就下來了。”
家庭的守望
看法制欄目尋找“答案”
10年,這個老實本分的農(nóng)村家庭過得抬不起頭,兩位老人一直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同時,喪子之痛又幾近拖垮這兩位老人。
在同村人眼中,聶樹斌“老實得很”,是典型的內(nèi)向性格,加上家里看管得也嚴(yán)格,不相信事情是聶樹斌干的。在村民們看來,張煥枝和聶學(xué)生是故作堅強,雖然對外人從來不提聶樹斌。
聶家的生活平靜而清貧,歷經(jīng)變故,家中的布置仍透著仔細。推開漆黑油亮的院門,院內(nèi)收拾得干凈利落,正房客廳里一張方桌靠著墻,桌布綁得結(jié)結(jié)實實,白色地板磚明亮如新。記者采訪過程中,每次問其親朋好友,張煥枝都表示,“不用問他們,只問我一個人就行了,別人的生活就不要打擾了”。
張煥枝說,兒子走的那幾年,日子沒法過,每天靠看電視緩解,只看法制頻道,直到現(xiàn)在,《今日說法》也是老兩口最喜歡看的欄目。春晚,他們也不怎么看,“看晚會那熱鬧樣,更難受,想想要是樹斌還在,那得多好,再看看身邊就我們倆,孤零零的,總是缺少點兒啥”。他們期望著,從電視節(jié)目中尋找到一些與兒子案件的相似之處。
而聶學(xué)生則聽不得有關(guān)聶樹斌的任何事兒,聽到了就會聲嘶力竭。因此,每有記者到訪,張煥枝都盡量不讓老伴在旁邊,“他大腦受刺激,怕他再犯偏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