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
網(wǎng)易娛樂專稿11月4日報道藝人秦偉日前涉嫌性侵案,臺北地檢署今天上午偵結(jié),臺北檢方認定秦偉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其中還有2位被害人未成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10罪共量處49年有期徒刑。
據(jù)了解臺灣檢警日前發(fā)動搜索秦偉公司、住處,訊問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諭令以50萬元交保,秦偉當時面對媒體否認性侵或騙財騙色。檢方也在起訴書指出,秦偉在2002年至2013年間,先后性侵造型師、演藝圈后臺任務人員、后援會兼粉絲團成員等。有受害者今日接受臺灣媒體訪問時直言:“他的報應來了,這是遲來的公道。”,并表示當時沒出庭作證的原因事是因為證據(jù)不足,“因事隔多年我拿不出證據(jù) ,法官不會信的。”。而當初第一個跳出來指控秦偉的女造型師表示,她昨天晚上就有某種預感,所以整夜睡不著,中午看到秦偉被起訴的消息,讓她很感動,她說:“謝謝檢察官,謝謝相信我的人,接下來可能會很辛苦,但是沒關(guān)系。”,并期盼被害人能一起勇敢面對接下來的審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