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5日訊 記者昨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今年的高招錄取照顧政策確定,符合條件的考生即日開始辦理。據了解,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僅分為四檔,分別為: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3分、5分、10分,共11類考生可加分,其中,有兩類考生報考在閩高校時可加分。
五類考生 可以加5分
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應屆高中畢業(yè)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獲得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應屆高中畢業(yè)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獲得省級優(yōu)秀學生稱號者;應屆高中畢業(yè)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應屆高中畢業(yè)生,2015年1月1日前,在高中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者。
四類考生 可以加10分
寧德市,羅源縣,連江縣,晉安區(qū)的北峰山區(qū)(日溪鄉(xiāng)、宦溪鎮(zhèn)),漳浦縣湖西鄉(xiāng)、赤嶺鄉(xiāng),龍海市隆教鄉(xiāng),永安市青水鄉(xiāng),上杭縣官莊鄉(xiāng)、廬豐鄉(xiāng),寧化縣治平鄉(xiāng)的畬族考生;晉江市陳埭鎮(zhèn)、泉州臺商投資區(qū)百崎鄉(xiāng)的回族考生;華安縣高山族聚居點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四類考生 同等條件優(yōu)先錄取
應屆高中畢業(yè)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海都記者 羅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