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10天內(nèi),男子先后放火6起,更讓人不解的是,他自稱若不這樣做,就睡不著。目前,他已被福州鼓樓檢察院批捕,其作案時的精神狀況也將進行鑒定。
檢方介紹,今年4月9日到4月18日短短10天內(nèi),左某接連放火6起,先后在鼓樓區(qū)故意放火點燃了4部電動車、1臺電視機和一把椅子。接警后,民警循著監(jiān)控錄像,將其抓獲。左某的供述更讓人匪夷所思,他稱,他夜里要是不用火點著一些東西,身體就會難受睡不著覺,所以每天晚上都想出去,用火點電動車或其它的東西,要不然就把別人家掛在外面晾曬的東西扔掉。(記者朱敏敏 通訊員楊輝鄭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