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車和豐田車兩車刮擦。本是個小事故,卻因一句“你開什么破車”,導致雙方矛盾升級,引發(fā)互毆。目前打人的奔馳方男子被刑拘。
民警介紹,6月4日0時許,張某駕駛豐田小車載著劉某等人,在福州二環(huán)路上由西向東行駛,當行駛至金雞山隧道口處,被后面一輛奔馳車追尾。張某下車,奔馳車副駕上也下來一名男子黃某。
張某當時因為生氣就說,“你開什么破車。”沒想到黃某說:“撞你車又怎樣,我還踢你的車。”隨后就用腳踢張某的車。兩車人就對罵起來,之后升級至肢體沖突。
沖突中,黃某從奔馳車后備箱內拿出一根高爾夫球桿,朝豐田車上兩人打去,張某右手掌底部骨折,劉某左肘關節(jié)脫位。黃某也因在扭打過程中被絆倒在地,頭部磕碰流血。隨后奔馳車離開現場。
張某報警,警方立案偵查后,黃某投案,其涉嫌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海都記者陳錕 通訊員茶園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