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正式通知還未下發(fā)
“轉移登記要先公證,不但程序上麻煩,還要好幾千塊錢,是一筆不小的花費。現(xiàn)在不再強制公證了,是不是就能直接去交易中心辦理了?”張小姐問道。
答案暫時是否定的。昨日上午,記者走訪福州市公證處獲悉,取消繼承房產(chǎn)等強制公證,尚未在福州落地實施。“還是要辦,正式通知文件還沒有下來。”市公證處相關人士告訴記者。
福州市房屋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只認可公證繼承和訴訟繼承兩種方式,也就是說,市民要帶著繼承權公證書或相關的訴訟文書前來辦理,暫時不受理未經(jīng)公證的轉移登記申請。
將研究操作細則
“近期確實有好幾位市民未經(jīng)公證,提出房產(chǎn)繼承申請,但我們都沒有收件。”上述人士說,這是因為交易中心沒有調(diào)查核實的能力,在未公證的情況下,貿(mào)然辦理產(chǎn)權轉移登記,容易引起糾紛訴訟。
記者了解到,若取消強制公證,申請人需要搜集的證明材料非常多,難度也大。比如,要明確申請人是不是唯一繼承人,就要弄清楚:父母有沒有養(yǎng)父母?有沒有養(yǎng)子女?父母是否是二婚?有沒有非婚生子女?……
“我們會很快開會研究相關操作事宜。”上述人士表示。
律師:特殊情況下,還是建議公證
福建遠東大成律師事務所陳曦律師說,不強制公證不等于不能公證,而是把公證作為一個可以選擇的方法,并在此基礎上多了協(xié)商繼承。
不過,陳曦提醒說,在一些特殊情況下,還是建議辦理公證來規(guī)避不必要的風險。比如被繼承人將房子遺贈給非親屬時,最好做公證遺贈;當有多位法定繼承人時,可辦理遺囑公證,避免不必要的紛爭等。(海都記者 邱也栩 毛朝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