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的小晶向母親索要500元零花錢被拒后,一氣之下說要和“男友”私奔,這可嚇壞了母親,為了留住小晶,母親還報警求助。
昨日上午10時許,福州蓋山派出所民警趕到時,池女士正緊緊拉著女兒的手,而少女顯得十分不耐煩,正極力掙脫。
池女士告訴民警,她的女兒小晶今年15歲,初二學生。當天上午小晶向她索要500元的零花錢,“我覺得小孩子不應該要這么多零花錢,就只給了她100元,沒有想到她嫌太少,還跟我發(fā)脾氣。”
母女倆大吵一架后,小晶說要去找她的男朋友。“男朋友”這三個字把池女士嚇壞了,擋在門口,不讓女兒出去,雙方一直相互拉扯。
小晶也哭訴母親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她告訴民警,向媽媽要錢,是準備生日時請同學吃飯,但沒想到媽媽只給了100元,她十分生氣,才和母親吵架的。小晶表示,她并沒有男友,只是隨口說說的。(海都記者 吳臻 通訊員蓋山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