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屬高校公開選拔校長或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據(jù)教育部網站昨日消息,教育部日前召開公開選拔大學校長工作座談會,總結東北師范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公開選拔校長試點工作經驗,為擴大試點工作做準備。(11月8日《南方都市報》)
蔡元培曾說,“現(xiàn)代大學,一是兼容百家,二是專深學術”、“要做到兼容百家,必須拒絕政府、黨派、教會的壓制,保持教育的相對獨立性”。但當下中國大學校長官員化、管理行政化深入肌理,談“保持教育的相對獨立性”已然奢侈。無疑,公開選拔大學校長、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還原大學校長的職業(yè)化本色,是中國大學去行政化、走向自治化的重要一步。
以往大學校長由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任命有兩個弊病。其一,大學校長內部任命而非公開選拔,這并不能保證選出“質量”上乘的校長。這是因為,沒有公開自由的競爭,沒有指標全面的評比,沒有照顧相關利益方(比如學生)的鑒定參與,也就沒有了“貨比三家”的余地,如此境況下選出的“人才”很可能不是人才;其二,被任命的校長帶有行政級別,這就被納入了科層制的官僚體系,教育與政治的關系一旦“說不清、道不明”,則大學獨立性堪憂。
公開選拔大學校長并擴大試點范圍,這對大學改革自然是一個好消息,如此,既可以選出優(yōu)秀的職業(yè)人才,又能削減大學的行政化色彩,可謂益處多多。但我們不能僅僅滯留在公開選拔校長這一步。對于下一步怎么做,也應該有所規(guī)劃,并嘗試借鑒更多的優(yōu)秀辦學模式。比如,在深港一體化日益加深的背景下,深圳與香港在教育方面也展開了合作。近日,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區(qū))開工儀式在深圳正式舉行,并計劃最快從明年開始招生。而兩地合作辦學的核心就是采用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以保持大學的獨立性。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區(qū))的建立起碼有兩重啟示:其一,中國大學完全可以采取西方式的理事會制度,實現(xiàn)大學自治;其二,現(xiàn)代大學制度在中國的建立并非一日之功,鑒于此,大陸高校可聯(lián)姻港澳臺高校在大陸合作辦學,一點一滴地接受“滲透”,這不失為中國高校制度改革的一條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