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日,忙于辟謠的政府部門不少,但效果似并不理想。
12月6日一大早,上海警方就通過其官方微博辟謠:世界末日一說,純屬謠言。誰曾想,微博上立即有網友發(fā)問:警察叔叔,你是怎么知道的?
下午,北京市公安局的辟謠,依舊引來質疑。北京市公安局稱,交管局局長宋建國涉購車搖號舞弊被查之事,不屬實。質疑聲,恰恰針對辟謠用語本身:不屬實,是指毫無此事?還是,消息部分有誤,當事人是因其他之事被查?
同一時間,國家能源局的辟謠,更是在網上炸開了鍋:國家能源局稱,舉報其局長所涉之事,純屬污蔑;網友則稱,人家是實名舉報,信也是寫給紀委,這事,是不是先做一番調查后,再做結論?就連新華社旗下的新華視點欄目,都刊文稱,無論舉報的問題是否真實,于情、于理、于法,有關部門,都應對舉報的問題,給出令人信服的答復。
以往,公眾往往抱怨政府辟謠速度太慢,給出的信息太含糊,這些天,政府辟謠,可謂神速,態(tài)度更是斬釘截鐵,但效果,緣何依舊不理想?
先看“世界末日說”辟謠:對此,由警方辟謠,主體似不太合適。實際上,美國應對此類謠言時,全都交由NASA(國家航空航天局)出面。原因很簡單,在世界末日這個問題上,NASA遠比警方專業(yè)。當然,有一種說法是,相比NASA,美國人其實更希望最為專業(yè)的霍金能站出來。
再觀被查,以及公布舉報線索之事。這一類傳言或謠言,皆由當事人所在單位出面辟謠,是否合理?可以說,傳言、線索,其目標對象,都是指向紀委部門。紀委或是掌握著相關證據材料,或是即將要梳理、初查相關材料,無疑最有發(fā)言權。當事人所在部門呢?一者,不掌握材料,無發(fā)言權;二者,當事人與單位利害相關,辟謠時,理當回避。
實際上,在美國,政府部門是懶于辟謠的:一是,多數謠言,可通過科學機構、行業(yè)協(xié)會、權威媒體調研后辟謠;二是,真正需要政府辟謠的政府陰謀論,政府多辟無益。比如,謠言稱,“911事件”系美國人所為、本拉登為軍方假扮等,信者恒信,你一辟謠,反倒加深其興奮;而不信者,也不會因辟謠有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