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wǎng)訊 酒樓赴宴走錯包廂,竟引發(fā)一場血案。混戰(zhàn)中,走錯房的蘇某輝被亂刀砍死。昨日記者獲悉,兇手之一蔣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近日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此外,法院還判其賠償被害人家屬19萬多元。
事發(fā)2010年3月8日。當晚10時許,安溪人蘇某輝和朋友王某宏,到泉州市區(qū)東湖街一酒樓210包廂赴宴。不料二人誤入酒樓212包廂,引起在該包廂喝酒的蔣某和史某君等人不滿。雙方對罵并推搡、扭打,很快被酒樓經(jīng)理及服務生勸開。
蔣某和史某君等人散席后,到一樓柜臺結賬。但他們并未就此離開,而是在門口等候蘇某輝等人,準備報復。不多時,見蘇某輝和王某宏等三人出現(xiàn)在大廳時,史某君便迅速從蔣某手中接過水果刀,伙同蔣某等人上前追打。其間,王某宏左腹部、右腰部被捅刺兩刀后逃脫。蘇某輝則被連捅數(shù)刀致死。經(jīng)鑒定,蘇某輝系左胸背、腹部遭銳器刺擊致左肺、橫結腸破裂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宏多處受重傷。
案發(fā)后,同案犯先后歸案并獲刑。去年9月,逃亡1年后的蔣某在北峰被抓獲。蔣某今年33歲,重慶人。(本網(wǎng)記者 韓影 通訊員 陳旭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