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謝某曾是泉州“首惡”李樹芳的得力干將,干過搶劫和砍人的勾當。潛逃11年后,在石獅警方的規(guī)勸下,他最終投案自首。隨著謝某的投案,當年轟動一時的“李樹芳特大犯罪集團”,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
李樹芳是一名殘疾人,右腿截肢至大腿根部,人稱“李老大”,晉江陳埭鎮(zhèn)涵埭村人,曾靠開鞋廠發(fā)家。從1998年起,李樹芳開始構建起一個特大犯罪集團,屬下聚有數(shù)十名骨干成員,各骨干成員又各自招集一批“爛仔”。這個涉黑團伙內部分工明確,既有專人負責財務管理,也有“業(yè)務員”專門負責承接“業(yè)務”,同時還有專門的槍支管理員及負責“看場”的黑保安。該團伙的主要經濟收入,表面上是靠李樹芳所經營的“樹芳”鞋廠,實際是靠開設賭場的收入,還有受雇進行綁架、勒索和傷害他人等得到的傭金。
2001年5月,李樹芳在廣州落網——這個歷時3個月、由公安部督辦的特大涉黑團伙案終于告一段落。當時,警方抓獲李樹芳及成員46人,其中骨干成員18人,號稱“金牌殺手”的7人;繳獲手槍5支、子彈15發(fā)及馬刀等作案工具。
從1998年至覆滅,該團伙在泉州各地作案36起,殺死2人,砍傷10多人,受害人數(shù)多達30多人,涉案金額達30多萬元。
而今年37歲的龍巖長汀男子謝某,正是李樹芳犯罪集團的成員。石獅警方查明,2000年3月31日,謝某伙同團伙成員,在晉江市羅山鎮(zhèn)一化工公司辦事處,搶劫了素酵水66桶,價值9.9萬元。而在1999年10月、2000年3月,他先后兩次砍傷了在石獅華南路開店的姚某。
本月10日,在長汀警方的協(xié)助下,石獅警方成功規(guī)勸潛逃了11年的謝某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