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小程黃祖祥通訊員丁釗瓏)“女友”徐某的老公來找他,要求分手,28歲的韓某氣急之下,帶著幾名“兄弟”將徐某和她丈夫肖某控制,要求對方拿出3000元精神損失費。近日,晉江法院以搶劫罪一審判處韓某有期徒刑4年。
老公來了她要分手
今年24歲的湖北女子徐某已經(jīng)在晉江打工多年。與老鄉(xiāng)肖某結婚生子后,33歲的肖某回到老家看孩子,孤身在晉江的徐某參加不少“社交活動”。去年,經(jīng)同廠的朋友刑某介紹,她認識了韓某。在交往過程中,徐某并沒有告訴韓某她已經(jīng)結婚生子。不久后,韓某便開始追求她,而老公不在身邊的徐某,在韓某的“關懷”下,和他走得很近。
去年7月份的一天,徐某突然對韓某說,她老公要從湖北過來和她一起生活,要求兩人從此斷絕來往。雖然韓某不答應,但是徐某幾度拒絕與他見面,韓某也無可奈何。
不甘被甩勒索賠償
2011年7月13日凌晨,韓某約了老鄉(xiāng)刑某、劉某等三人喝酒。酒過三巡,韓某便開始抱怨:“花了那么多錢在她身上,就這么被甩了真不甘心。”韓某說,希望三人能幫忙,從徐某身上討回點經(jīng)濟賠償,四人一拍即合。
當夜,韓某等四人拿著棍子和啤酒瓶,來到徐某的出租房內(nèi),將夫妻倆控制。“你老婆答應我兄弟要做他女朋友,現(xiàn)在又要反悔,快點賠錢?!痹谛棠车拿{迫下,肖某只好把身上的500元現(xiàn)金和手機給他,刑某要求肖某再拿出3000元。因為和徐某是老熟人,為免被她妨礙,韓某特意把她領走“談心”。
女友老公急中生智
“我老丈人在池店賣菜,他那里肯定有錢。”肖某說。其實肖某心里早有考慮——老丈人租的地方正好是聯(lián)防隊員的駐點。經(jīng)過商量,刑某和劉某押著肖某去找他老丈人,韓某等人就留下來看著徐某。刑某還對肖某說,要跟老丈人說妻子需要用錢。
老丈人聽說來意后,很快準備了錢交給肖某,正當劉某興奮地準備接過錢時,肖某突然大喊“搶劫了”。劉某等人見勢不妙趕緊逃跑,沒跑多遠就被聞聲趕來的聯(lián)防隊員抓住。而韓某得到信息說情況有變,立即灰溜溜地逃跑,不久也被當?shù)鼐阶カ@。
晉江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韓某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同時,刑某等其他三人也被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