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東陽)自己身無分文,看到別人拿“蘋果”手機,心癢癢也想買一個回來。17歲的江西人肖某偉,最后想去偷水果攤的錢,來實現(xiàn)自己的“蘋果”夢。
肖某偉,今年17歲,江西省贛州人,今年2月份,離開父母,獨自一人來到泉州。到了泉州后,肖某偉先是找了一份工作,可是沒干多久,肖某偉便覺得上班沒意思,也做不慣,便辭職不干了。
肖某偉沒錢租房,平時,基本上都泡在網吧,晚上也是在網吧過夜。前幾天,肖某偉在上網時,看到有人帶了個“蘋果”手機,頓時羨慕不已。肖某偉也想去買個“蘋果”,卻苦于囊中羞澀,只能望“蘋果”而興嘆。
前日凌晨3點左右,肖某偉溜到了解放軍第180醫(yī)院附近,在一些店鋪、水果攤旁徘徊,欲尋找機會下手。
找著找著,肖某偉發(fā)現(xiàn)路旁有一個水果攤,只是用帆布圍了起來,看水果攤的是個四十來歲的婦女,正躺在長椅上睡覺。見此大好機會,肖某偉便偷偷地從帆布上跨過去,溜到了正在熟睡的攤主身邊,開始四處翻找。
然而,肖某偉的一舉一動全部被警察看在眼里。原來,清源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在“平安清源”三維立體防控系統(tǒng)例行網上視頻巡查時,發(fā)現(xiàn)有一個身材瘦小、留長發(fā)的男子鬼鬼祟祟的,一直在醫(yī)院附近溜達,便盯上了他。
就在肖某偉連一分錢都還沒找著的時候,警察突然出現(xiàn)在他的身旁,當場將其控制住,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肖某偉交代說,他沒有手機,身上也只剩下幾十塊錢了,看到別人拿著那么漂亮的手機,于是動了心思,想偷點錢,給自己添置一部手機。
民警考慮到肖某偉為初犯,年齡又未滿18周歲,對其進行教育后,決定不進行行政拘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