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大貨車在環(huán)島路上被人劫走,車上運載的價值3000多萬元的蘋果手機觸摸屏被搶。近日,市中級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一審宣判,在17名被告人中,兩人被判處死緩。這17名被告人中,有6人直接參與了盜竊、搶劫,其他11人則負(fù)責(zé)轉(zhuǎn)移、收購、銷贓。
2011年3月20日晚,胡某伙同高某等人,駕車竄至湖里五通社一停車場,撬開廈門某公司的一輛送貨車,將價值710多萬元的蘋果手機觸摸屏偷走,轉(zhuǎn)手賣了80多萬元。嘗到甜頭后,胡某等人密謀再次作案。
2011年12月,胡某等人多次駕駛偷來的面包車,跟蹤從廈門某公司出來的貨車,并伺機作案。12月25日中午,高某等人看到陳某駕駛大貨車從廈門某公司出來,就駕駛面包車一路跟蹤。車剛上環(huán)島路不久,高某就故意駕車從后面追尾大貨車。當(dāng)陳某下車檢查時,高某等人上前將他捆綁起來,推進面包車?yán)铩kS后,高某等人開著大貨車和面包車離開,并通知胡某開著另外一輛小貨車前來接應(yīng)。不久,在集美大道附近,高某、胡某等人強行打開大貨車的車廂門,將180箱的觸摸屏搬到胡某開來的小貨車上,并駕車到德化銷贓,這批贓物總共賣了約290萬元。
法院認(rèn)為,胡某等人先盜竊他人財物,又再次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劫取他人價值3300多萬元的財物,已構(gòu)成搶劫罪和盜竊罪,法院依法判處胡某、高某死緩,另外參與搶劫、盜竊的4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19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其余11人也分別被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