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峽導報報道 機構改革調整后的廈門市局,其具體職責、職責調整及人員編制等,于日前進一步給予明確,原有部分職責已被剔除。
昨日,廈門市政府網站公布的一系列《通知》顯示,市委、市政府已于日前批準了10個市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涉及的各部門權責分工,都已一一明確。
這10個市局,為市經發(fā)局、市公務員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等,均是“副廳級”單位。
在相關通知中,“職責調整”是一大重點。以市財政局為例,其涉及的相關職責調整多達14條。如“調整優(yōu)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合理界定財政保障范圍和標準”等被寫入其中。
“這可謂是對相關職能部門再次一一‘確權’?!庇嘘P部門的相關知情人士透露,此前廈門進行機構改革后,各市局的職能調整其實已陸續(xù)調整到位,但還沒有進行系統(tǒng)的梳理和確認,此次的文件通知,也將使得市局乃至各處室的權責一一給予明確。
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將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征繳職責交給市地方稅務局”職責調整為例,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表示,這一規(guī)定多年前就已施行,此次發(fā)文相當于再次確認。
值得注意的是,在過去幾年里,廈門努力打造服務型政府,政府主動取消了一系列行政審批事項。僅2011年以來,廈門就對41個市直行政審批部門的609項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取消、調整、下放、暫停45.32%的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對此,一位公務員注意到,自己所在局,原有的一些審批職能,已不在職責之列,即明確發(fā)文讓其“一去不復返”。
在這一背景下,“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也成為了此次市局職責調整的一大亮點。
同時,在相關人士看來,此次《通知》對市局中各處室的職責規(guī)定又細又明確,這也可進一步避免一些“越權”或“相互推諉”現(xiàn)象。(記者 易福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