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23日訊 因未得到滿意的工傷賠償,男子王某便潑汽油燒車。近日,他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被集美檢察院批捕。
今年2月底,王某在集美某五金公司上班時,不小心把右手食指弄傷。雖然公司按工傷程序對其進行賠償,但王某對此并不滿意,仍多次找到公司經理李某協(xié)商賠償事宜。因爭執(zhí)不下,雙方幾次發(fā)生口角,甚至在一次爭執(zhí)中,王某還用水果刀將李某的手臂劃傷,因此被行政拘留4天。
釋放后,王某辭職,但對李某懷恨在心,仍希望通過其他方法逼迫李某為其多支付賠償款。王某想到采用汽油燒車的辦法嚇唬李某,逼其處理。為此,王某特地準備兩礦泉水瓶的汽油,放在摩托車座位下,準備等下次再見李某時用。
11月29日上午7時許,王某騎摩托車到李某的必經之路上守候。一見到李某的車,王某先用摩托車攔住小車去路,問工傷的事情如何解決。見李某不理睬自己,王某便擰開礦泉水瓶,把汽油潑向車頭,并拿出打火機將汽油點燃。李某棄車逃回家中報警,王某被當場抓獲。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經鑒定,李某車子受損價格1.7萬余元。(海都記者 許茵茵 通訊員 高錦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