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單位和個人建議采取其他措施
1、建議東莞市城市管理局向東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作工作檢討。
2、建議東莞市城市管理局南城分局向南城街道辦事處作工作檢討。
3、建議水濂社區(qū)居委會向南城街道辦事處作工作檢討。
4、水濂社區(qū)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羅勝穩(wěn),未認真履行屬地安全監(jiān)管職責,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建議南城街道辦事處對羅勝穩(wěn)進行誡勉談話。
5、水濂社區(qū)工作人員李雪鋒、鄧志威未及時有效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建議水濂社區(qū)居委會給予二人辭退處分。
6、蔡曉,女,1992年12月出生,廣東省龍川縣人,創(chuàng)壹新旅行社兼職導游。作為劉俊燊班級主班導游,蔡曉在引導未成年旅游者游玩過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由事故調查組函告惠州市旅游局依法進行處理。
7、陳瓊花,女,1996年11月出生,廣東省揭陽市人,創(chuàng)壹新旅行社實習帶班教師。作為劉俊燊班級副班導游,陳瓊花未取得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在對未成年人的導游活動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由事故調查組函告惠州市旅游局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