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印花工作的貴州人周某,租住在石獅。因為經(jīng)濟(jì)拮據(jù),周某竟萌生假裝應(yīng)聘,在應(yīng)聘成功后向老板“借”300元后就溜之大吉,這樣接連上演了三次。就在他第四次“故伎重演”時,竟然遇到了第二次被他騙過的老板,結(jié)果周某被晉江警方抓了,并因涉嫌詐騙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4月11日,新塘派出所民警將男子周某抓獲。經(jīng)審訊,周某承認(rèn)自己詐騙了三家工廠的老板,每次都是騙300元?,F(xiàn)在工人不好找,工廠老板為了招工會盡量滿足員工要求,他就抓住老板這個弱點,對3個不同印花廠的老板實施了詐騙。
第一次實施詐騙是在3月21日,周某打電話給某印花廠老板陳某,假裝要應(yīng)聘。在面試成功后,他讓陳某開車帶他回到原來上班的廠里搬行李。路上,周某說自己還欠原工廠老板300元,問陳某可否先借300塊幫他還債,日后再從工資里面扣。陳某當(dāng)即給了周某300元,等快到原工廠時,周某讓陳老板停車,周某便去宿舍拿行李。一下車,周某立即關(guān)了手機(jī),從其他小路逃跑了。
3月27日和3月30日,周某“故伎重演”,分別詐騙了另外兩家印花廠的老板,每次也是騙300元。
讓周某萬萬沒想到的是,當(dāng)他試圖第四次詐騙時,卻遇到了“老主顧”。當(dāng)天,他撥通了一個老板的電話號碼,不想這個號碼的使用人正是其第二次實施詐騙時的老板蔡某。原來這是蔡某另一個手機(jī),但當(dāng)時周某并未察覺。蔡某接電話后,認(rèn)出了周某的伎倆,隨即與周某展開了一番周旋。蔡某約周某在新塘某天橋“面試”,同時報了警。新塘派出所民警接報后,提前設(shè)伏,出其不意,將周某抓獲。
目前,周某因詐騙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記者 許春 通訊員 曾桂蓉 李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