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本月起無證駕駛摩托車、超標電動車將罰款300元并拘留
從昨天開始,微信朋友圈里一條消息被頻頻轉發(fā),消息稱,6月1日起,凡無證駕駛機動車(包括摩托車),除了罰款外,第一次被查處將處行政拘留2日,第二次則行政拘留5-7日,消息標注處罰地為“晉江范圍內”。

一石激起千層浪。在網(wǎng)上看到這條消息后,許多市民表現(xiàn)出了擔憂,“我一直都沒有摩托車證,現(xiàn)在上路被查就要拘留?”“有小車證,還要考摩托車證嗎?”“超標電動車上路,被查也要拘留嗎?”……
對此,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無證駕駛機動車屬于違法行為,嚴重危及駕駛人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該負責人表示,6月1日起,違反上述法規(guī)的摩托車駕駛人,將依法處以罰款300元,并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至于具體拘留天數(shù),將依法依規(guī)、視情節(jié)而定。此外,超標電動車也屬于機動車,處罰辦法一致。在晉江全市19個街鎮(zhèn),交警部門將對此依法嚴格執(zhí)行。
隨著炎熱夏季的來臨,市民夜間活動更加頻繁,路面交通違法行為進入多發(fā)期、高峰期。
晉江交警部門解釋,包含摩托車在內的機動車是一種高速運輸工具,法律法規(guī)對機動車駕駛員有著嚴格的要求。無證駕駛者多未經(jīng)正規(guī)培訓、技術生疏,遇到緊急情況往往處置不當,極易引發(fā)惡性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給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擾亂社會治安。
交警部門警告無證駕駛的違法者們,多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考慮,領取駕駛證駕駛車輛,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做合格的機動車駕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