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華爾街日報》曾發(fā)文警告稱,一些基于Gmail的第三方郵件App竟允許自己員工閱讀用戶的郵件,用以優(yōu)化自己的服務體驗。在一份聲明中,谷歌表示開發(fā)者確實可以向第三方開發(fā)人員提供數據,他們經過審查,并得到用戶的許可,可以訪問他們的電子郵件。
今日《華爾街日報》再度發(fā)文報道稱,谷歌的一位高管在給參議員的信中表示,仍然允許應用程序開發(fā)人員掃描Gmail帳戶。谷歌方面表示,只要開發(fā)者確定其隱私政策充分披露了潛在用途,通常都可以自由地與他人共享數據。在去年,谷歌為了廣告定位的目的曾經停止采取這種做法。
負責公共政策和政府事務的高管Susan Molinari表示,開發(fā)者只要對如何使用數據向用戶保持透明,就可以向第三方分享數據。她還表示,谷歌將保證用戶能在“決定是否授予訪問權限之前輕松查看相關隱私政策”。
IT之家獲悉,這封信是谷歌對國會提出的可能對用戶電子郵件信息濫用的以及隱私問題的回應。除此之外,谷歌未發(fā)表其他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