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我走,不然我就捅進去了!”1月3日22時30分許,水頭時代新城一家便利店內,一名男子拿著匕首對著自己的胸口,威脅面前的民警。半個多小時后,男子出現在街頭,同樣持匕首對著自己,并搶走了2名女孩的一輛電動車。昨日記者獲悉,該男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男子劉某,重慶人,今年24歲。原來,劉某有吸毒史。1月3日晚,犯了毒癮的劉某打車到水頭取事先購買的冰毒。取完貨后,他打包了一份熱面,來到水頭某賓館前的一家便利店。劉某曾光顧過便利店幾次,便徑直坐在柜臺旁的一張凳子上吃面,其間還走到該店冰箱內拿了一瓶礦泉水??删驮谔执蜷_冰箱門的時候,劉某右邊褲子口袋竟露出一把匕首!只見劉某臉不紅心不跳地將匕首拿出來,轉而放在外套的內口袋,這個過程被店老板看得清清楚楚。
劉某拿著水回到座位上繼續(xù)吃飯。過了4分鐘左右,門外來了3輛警車,6名穿著制服的巡邏隊員帶著警棍等,進入便利店進行例行巡查。
一邊是巡邏隊員,一邊是帶著刀的兇徒,見到這陣勢,店老板一害怕,翻過柜臺,跑出了店門。
見到巡邏隊員,正狼吞虎咽的劉某慌了,一下子抽出匕首。令人吃驚的是,劉某竟將匕首對著自己的胸部,大喊道:“放我走,不然我就捅進去。”
一看到這種情況,巡邏隊員不敢采取行動,劉某則一直拿匕首對著自己,慢慢走出門。一出店門,他拔腿就跑,巡邏隊員一路跟蹤,試圖將其抓獲,不料劉某一下躲進暗處,左竄右竄,很快就沒了影兒。
甩開巡邏隊員后,劉某逃到水頭時代新城附近的鐘樓后。此時,2名女孩騎著一輛電動車迎面駛來。
“停下來,下車!”見有車靠近,慌不擇路的劉某想都沒想,伸手攔住兩個女孩,再次拿出匕首對著自己,威脅女孩下車。這讓兩個女孩有點摸不著頭腦,但看到眼前明晃晃的刀,她們一下嚇傻了。
“我們想要掉轉車頭離開,他就更大聲地喊我們下車。”坐在車后座的女孩小英回想道,因為害怕對方會傷害她們,兩人來不及多想,乖乖交出了車,劉某則咬住匕首將車騎走,2名女孩趕緊報了警。
劉某一路飛奔往晉江逃去,之后躲進晉江安海一巷子內,棄車逃跑,逃離時仍不忘將車內的一部拍立得相機帶走。
2月3日,經群眾舉報,劉某在安海被警方抓獲。審訊中,對于為什么拿刀對著自己的胸口,劉某稱是因為自己身上有剛買的毒品,怕被抓住。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劉某還以為即使被抓,拿刀對著自己就可以讓犯罪情節(jié)輕一些。
市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持刀脅迫強行劫取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最終作出如上判決。(記者 洪麗燕 通訊員 方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