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今年有考上二本的學生,可攜帶錄取通知書和家庭困難證明,到市總工會領取2000元秋季助學基金……低保戶新上大學學生,去教育局二樓報名,一年一萬補助。”近日,這則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廣泛傳播,引起不少家長和學生關注。
昨日,市總工會已通過其微信公眾號發(fā)表聲明,稱該信息與實際不符,今年將繼續(xù)開展“金秋助學”活動,但請市民以市總工會通知為準。
記者在網(wǎng)上搜索相關信息發(fā)現(xiàn),這類信息在全國“遍地開花”,不少地方已通過當?shù)孛襟w、公安、工會及教育部門官方微博進行了辟謠。昨日,記者向市總工會和市教育局核實,也確定了這是一條假消息。
據(jù)悉,市總工會今年將繼續(xù)開展“金秋助學”活動,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問題。助學對象主要是全市困難職工(含農(nóng)民工、外來工)子女中,今年考上本科、大專院校的學生(不包括全公費類院校或專業(yè))。
具體對象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刈畹蜕畋U暇€,經(jīng)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當?shù)刈畹蜕畋U暇€,但由于疾病等困難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職工子女(須提供其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或企業(yè)、社區(qū)工會蓋章的生活困難證明);因各類自然災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費用證明);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家庭(需提供特別困難的證明)。
申請助學補助流程如下:困難職工子女本人向父母(一方)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社區(qū)(村)工會提出口頭或書面申請;所在單位工會接到申請后,進行核實,如屬上述對象,確需工會救助的,發(fā)給《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按《申報表》要求如實填寫后,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2.困難證明3.家庭就業(yè)成員的工資收入證明4.若申請人為農(nóng)民工或非公企業(yè)的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5.全家戶口簿復印件6.申請人本人銀行賬號7.大學錄取通知書),交給所在單位工會核實,簽署“與原件相符”意見蓋章后,送鄉(xiāng)鎮(zhèn)(街道)、系統(tǒng)(產(chǎn)業(yè))工會嚴格把關并蓋章,上報市總工會;所在單位工會應對困難職工困難情況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系統(tǒng)(產(chǎn)業(yè))工會集中填寫《2016年“金秋助學”活動資助特困學生匯總表》后,連同困難職工的申請材料一并于8月10日前上報南安市總工會。(記者 何雪蓮 實習生 史慧婷 通訊員 陳曉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