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口不擇言,舅舅揮拳教訓,不料將其眼睛打傷。沖動打人的虞某,被市法院一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被判賠外甥5萬余元,該判決已于7月31日生效。
云南人宋某與三舅虞某、表弟虞某某等人平時關系不錯,并且在虞某某承包的工地上做小工。虞某某是虞某的侄子,2013年11月3日20時許,在水頭鎮(zhèn)某村租房內,虞某偕妻子到虞某某家吃飯,宋某也來了,當時,幾個人還喝了點小酒。
喝完酒后,幾人便閑聊了起來。虞某某(被行政處罰)對宋某工作上偷懶有所不滿,便借著酒勁說了他幾句。哪料,宋某聽了也不高興了,說不干了,還要求虞某某當場把工資結清。之后,兩人又在工資的計算上起了爭執(zhí)。虞某某一氣之下罵了宋某,宋某也反口罵了回去,虞某某便扇了宋某一個耳光,之后一發(fā)不可收拾,兩人打了起來,拉扯在一起。拉扯中,宋某將一桌飯菜和碗碟摔在地。
見好好一頓飯吃成了這般狼藉模樣,虞某也氣得吃不下,在妻子的勸阻下,他轉身進了屋。幾分鐘后,屋外宋某摔東西的動靜還是不小,虞某火冒三丈,當即沖出屋外,朝宋某左臉上揮了一拳,以教訓這個“任性”的外甥。
“三舅,你把我眼睛打得看不見了。”虞某這一拳下去,宋某便捂著臉喊道。起初,虞某也沒把這當回事,因為宋某本來右眼就看不到,左眼高度近視,聽到宋某這樣說也沒管,轉身就回了家。
之后,宋某被送醫(yī),并花了近2萬元做手術治療眼疾。今年4月16日,鑒定結果表明,宋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今年5月,虞某被市檢察院起訴,在訴訟過程中,宋某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依法追究虞某的刑事責任,同時訴請醫(yī)藥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
法院審理查明,虞某因瑣事故意損害被害人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虞某有期徒刑10個月。對于宋某提出的醫(yī)療費等經濟損失,法院依法認定為5萬余元,限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一次性付清。(記者 洪麗燕 通訊員 鄭開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