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向陽卓厝村的林某銅與林某奮因為山地界限不清,結(jié)下了“梁子”。2014年4月,林某奮在地界處種下樹苗,卻被林某銅拔掉。事后,林某奮找到林某銅說理,林某銅卻不承認此事,而且認為林某奮不應該在那里種樹苗,因為已經(jīng)侵占到了他的地界。
昨日,林某奮告訴記者,山地劃分是20多年前的事了,以前沒有出現(xiàn)問題,是近幾年山地有了經(jīng)濟價值,才起了糾紛。而林某銅則認為,該片山地都是他翻整的,林某奮沒有出力就想在上面種樹,而且還把他種的松樹砍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兩人因這件事糾纏不清。2014年6月,林某奮一氣之下將通往林某銅大兒子家門前路上約1平方米的砌路基石挖掉,他說,林某銅大兒子修的路有一部分占用了他的地,當時修建時雖然問過他,但還未經(jīng)同意就開建了。之后,林某銅大兒子家出行不便,為此,林某銅多次找到林某奮理論,兩人多次為此吵架。
隨著矛盾的升級,2014年7月,林某奮又在兩人相鄰田地邊修建了兩個水泥壺,擋住林某銅往自家田地的路。林某奮說,是林某銅先在田邊路上耕作,使他的宗親無路通往自家田地。而林某銅則回應稱,林某奮所指那塊地的主人根本不是他的宗親,而且還有另外一條路可以通過,林某奮只是在找借口報復。
三點連線劃出新地界司法所逐一化解矛盾
兩人積怨甚深,多次向村里反映卻沒有得到解決。2015年7月,向陽司法所接手該起糾紛的調(diào)解工作。
了解事情經(jīng)過后,所長林春陽在確定山地界限時遇到難題,雙方各執(zhí)一詞,又拿不出證據(jù)。爭議的山地有七八十米長,兩米寬,林春陽提出,農(nóng)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國家所有的以外,均屬農(nóng)民集體所有。若兩人糾葛不清,土地可收歸集體。
一聽要收歸集體,兩人均不同意。隨后,林春陽又提出一個方案:雙方各讓一步,重新劃分界限,取東邊山腳一墓地中間為一點,延伸至山上一塊固定石頭中央為一點,再向山下延伸至新埋的石塊為一點,三點連線形成新的地界。兩人最終接受了這一方案。
主要矛盾解決后,林春陽又著手解決其他矛盾。通過多次上門做工作,雙方在挖路基和堵田邊路的事上各自作出了讓步。
近日,雙方在向陽司法所達成了調(diào)解協(xié)議:山地上重新劃定界線,以界線為標準,兩邊各留25厘米作為公共田地;林某奮和林某銅在水溝邊留下80厘米寬作為排水和通道使用;林某奮無償讓出通往林某銅舊厝之路的用地,挖掉的砌路基石由林某銅自行重砌;林某銅賠償林某奮樹苗的錢。
自此,這起鄰里糾紛得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