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蘇順虎受賄案,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檢方指控其收受3家企業(yè)2400余萬元的賄賂,蘇順虎當庭表示,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是屬實的。
今天13時45分,此案在二中院的第三法庭開庭審理,該法庭僅有14個旁聽席,媒體記者坐在第一排,蘇順虎的家人則被安排在第二排。蘇順虎身穿橙色囚衣,表情平靜地被法警帶入法庭。
檢方指控,蘇順虎于2003年至2011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營運部貨運營銷計劃處處長、營運部副主任、副局長兼營業(yè)部主任的職務(wù)便利,為山西曲沃縣閔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等三家單位謀取利益,為此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先后給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400余萬元。
蘇順虎第一起受賄案發(fā)生在2003年至2008年間,接受山西曲沃縣閔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張邦才請托,為該公司解決煤炭運輸?shù)忍峁椭啻问帐軓埌畈沤o予的錢款共計85萬余元。
第二起受賄案發(fā)生于2004年至2010年間,蘇順虎接受江西省物資貿(mào)易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富請托,為該公司解決煤炭運輸?shù)忍峁椭?,先后收受周云富給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幣1194萬余元。
最后一次受賄案發(fā)生在2008年至2011年間,蘇順虎接受北京鐵潤商貿(mào)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請托,為該公司解決貨物運輸?shù)忍峁椭?,多次收受段莉給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幣1212萬余元。
法庭上周云富書面指證稱,他曾付全款以蘇順虎外甥的名義在北京購買了一套480萬元房產(chǎn)送給蘇,并給蘇在澳洲留學的兒子匯款110萬澳元。
關(guān)于周云富的書證,蘇順虎辯稱:“房子不是事實,從沒有說過房子是送給我的。而澳元是我借的,我是準備還的?!?/P>
現(xiàn)年59歲的蘇順虎,曾享受國務(wù)院政府津貼,在調(diào)入鐵道部之前曾在部隊多次獲得嘉獎,并獲得三等功二次。
今天的庭審歷時4個多小時,蘇順虎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
蘇順虎在做最后陳述時多次哽咽,他說:“我出生貧困家庭,兄弟8個有6人夭折,父母又常年有病,我的學習用具都是靠撿破爛換得的。我曾以優(yōu)異成績考取縣城中學,19歲入黨,在鐵路部門工作近30年,到了晚年沒有經(jīng)受住經(jīng)濟大潮的沖擊,走上了犯罪道路?!?/P>
蘇順虎說:“我現(xiàn)在悔恨內(nèi)疚,請求法院從寬從輕處理,給我一個悔過重新做人的機會,在我的有生之年,為國家、為鐵路事業(yè)再做貢獻。”
2011年7月蘇順虎被中紀委“雙規(guī)”,2012年3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3日被警方正式批捕。其間,因案件重大、復雜,此案曾三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各半個月,并退回偵查機關(guān)補充偵查兩次。
此案是鐵道部系列受賄案之一,也就是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窩案之一。案發(fā)后,蘇順虎受賄的大部分款物已被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