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警方解救被拐兒童(資料圖片)
今后,福建省居民收買被拐兒童者,或?qū)⒚媾R更為嚴厲的刑罰。記者昨日獲悉,經(jīng)福建省政府批準,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向全省正式印發(fā)《福建省反對拐賣人口行動實施計劃(2013-2020年)》,福建省明確在加大打擊犯罪和解救被拐賣受害人的同時,還將探索建立舉報拐賣人口犯罪獎勵制度,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支持和參與反拐工作。
根據(jù)實施計劃要求,福建省對拐賣人口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和多次參與、拐賣多人,同時實施其他違法犯罪或者具有累犯等從嚴、從重處罰情節(jié)的,堅決依法懲處。對收買被拐賣受害人以及以暴力、威脅、聚眾方式阻礙司法機關(guān)解救受害人,依法應當追究刑責的,堅決依法懲處。對受欺騙或被脅迫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被拐賣受害人,依法減輕或免除處罰。
福建省提出,定期分析拐賣人口犯罪形勢,研究完善打、防、控對策。對拐賣兒童案件實行“一長三包責任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guān)負責人擔任專案組組長,負責偵查破案、解救被拐賣兒童、安撫受害人親屬等工作;案件不破,專案組不得撤銷。嚴格執(zhí)行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接到兒童失蹤報警后,公安機關(guān)應迅速調(diào)集相關(guān)警力開展堵截、查找工作,及時抓獲犯罪嫌疑人,解救受害人。
福建省警方還要加強開展來歷不明兒童摸排工作,要規(guī)范采集、檢驗來歷不明、疑似被拐賣兒童和失蹤兒童的父母血樣,錄入全國打拐DNA(脫氧核糖核酸)信息庫。對被收養(yǎng)兒童、來歷不明兒童落戶的,要采血檢驗入庫比對,嚴把落戶關(guān)。
與此同時,福建省還將加強拐賣人口犯罪活動重點地區(qū)計劃生育服務和孕情管理,減少意外妊娠和政策外生育,及時通報有關(guān)信息。督促各縣(市、區(qū))嚴格執(zhí)行有關(guān)計生條例,切實保障農(nóng)村獨生子女戶和二女戶家庭利益。加大對出生人口性別比專項治理力度,對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的縣(市、區(qū))實行末位重點管理,對工作弄虛作假、漏報瞞報嚴重的縣(市、區(qū))實行計生工作一票否決。
針對居民收買被拐兒童行為,福建省在實施方案特別指出,由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內(nèi)司委牽頭,福建省法院、檢察院、公安廳、省政府法制辦配合,加強與國家有關(guān)部門溝通,配合修訂完善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加大對收買被拐兒童行為的刑事處罰力度。(記者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