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月14日訊 “漳州販賣病死豬案”、“福州毒豆芽案”、“莆田假避孕藥案”……1月13日,福建省高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近年來審結(jié)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典型案例。
福建省高院副院長謝開紅介紹,2010年以來,法院審理涉及食品藥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逐年上升,從2010年審結(jié)9件24人飆升至2014年的235件376人。
銷售病死豬 主犯被判12年
2011年6月至8月,張炳輝、闞秋蓮兩人,雇傭工人在漳州從事病死豬收購、屠宰、銷售活動。對所收購病死豬屠宰后,主要運(yùn)往廣州省饒平縣銷售給吳漢烈。金額達(dá)50.8萬余元。
福建省高院分別判處張炳輝、吳漢烈有期徒刑12年、10年,各并處罰金30萬元。對闞秋蓮等人分別判處3年3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處罰金2萬元。
生產(chǎn)毒豆芽 銷往永輝超市
2012年4月至2013年11月,胡從斌在福州晉安艾惠豆芽專業(yè)合作社生產(chǎn)豆芽過程中,擅自添加無根黃豆芽素、無根綠豆芽素、漂白粉等多種化學(xué)物質(zhì),并將毒豆芽售給永輝超市五四北店、福飛店及國棉店,銷售金額22.4萬余元。
2013年11月胡從斌被抓獲,晉安區(qū)法院一審判決和福州市中院二審裁定,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10萬元。
購假避孕藥 賣給性保健品店
2012年12月始,周作付多次低價購進(jìn)無任何資質(zhì)證明的司米安米非司酮片(緊急避孕藥),并銷往莆田市多家性保健品商店及藥店。至2013年9月案發(fā),累計銷售數(shù)量101盒。經(jīng)莆田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鑒定,上述司米安米非司酮片均系假藥。
莆田市城廂區(qū)人民法院認(rèn)為,周作付明知是假避孕藥而予以銷售,已構(gòu)成銷售假藥罪,對其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查扣的假藥予以銷毀。(海都記者 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