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消息,福建省今年高職招考的成績日前公布,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須于2月16日17時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書面申請、準考證,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填寫并提交《2015年高職招考成績復查申請表》。
據(jù)了解,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在收到申請表格后,會在2月28日12時前,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將復查結果反饋至各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由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通知考生本人。需要提醒的是,考生申請成績復查時應對填寫內容(包括姓名、準考號、考生號、聯(lián)系電話、考試科類、考試所在考點、考場、查詢科目等)的準確性負責,并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