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8月5日訊 海都記者昨日從省公安廳獲悉,經(jīng)公安部同意,今天起,廈門、泉州、福州正式啟動實施進一步便利省外居民赴臺灣金馬澎地區(qū)團隊旅游政策。
福建省外居民在福州暫住赴馬祖、在泉州暫住赴金門、在廈門暫住赴金門和澎湖地區(qū)團隊旅游的,可在暫住地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簽注,暫住時間不限且無需提交暫住證;在臺停留時間不再另行限制,按照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省外居民暫住廈門市的,憑組團社開具的赴金門、澎湖團隊旅游發(fā)票、個人身份證明,可向廈門市公安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游簽注,赴金門、澎湖旅游;省外居民暫住泉州市的,憑組團社開具的赴金門團隊旅游發(fā)票、個人身份證明,可向泉州市公安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游簽注,赴金門旅游;省外居民暫住福州市的,憑組團社開具的赴馬祖團隊旅游發(fā)票、個人身份證明,可向福州市公安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游簽注,赴馬祖旅游。
據(jù)悉,省外居民赴臺灣金馬澎地區(qū)團隊旅游的,其在福州、廈門、泉州市的暫住時間不限,在金門、馬祖、澎湖的停留時間以臺灣移民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入臺許可準許停留時間為限。(海都記者 許茵茵 張志宏 朱麗萍 通訊員 廈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