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被罰抄標語

男子抄了20遍標語。記者 陳暖 攝

男子因騎著裝有裝陽傘的超標電動車闖紅燈、闖機動車道被交警攔下。
昨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織警力,在五一路古田路口嚴查非機動車闖機動車道,半個小時查處5人,其中1人被罰抄20遍標語。
據了解,五一路古田路口為全封閉機動車道,附近的古田路東面有一座天橋、西面有一座地下通道,五一路南面、北面各有一座天橋,非機動車輛必須通過天橋或地下通道通行。有的人為圖方便,直接在機動車道上騎非機動車。
昨日15時20分,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車從古田路西往東方向經過五一路古田路口機動車道時,被交警攔下。
“路面上都是機動車,電動車在里面穿行有多危險你知道嗎?”執(zhí)勤民警對男子進行勸導,并準備按照規(guī)定對他開出20元的罰單。沒想到,男子翻遍身上的口袋也沒找到錢和銀行卡。
“這樣吧,你把我們貼在這里的警示標語抄20遍,就當是違法處罰了。”交警對男子說。記者發(fā)現(xiàn),路口崗亭附近欄桿上掛著“非機動車嚴禁駛入機動車道,請自覺遵守文明交通行為”字樣的標語。
民警告訴記者,現(xiàn)在不少年輕人出門不帶錢和銀行卡,消費時用手機支付。遇到路面執(zhí)法,如果身上沒有現(xiàn)金繳納罰款,騎車人一般會向身邊其他被處罰的人借錢,再通過手機轉賬給對方。但昨日,當事男子身邊并沒有其他被處罰對象,一時無法借錢繳納罰款。“對于交通違法行為,罰款只是一種懲罰手段,并不是執(zhí)法的目的。如果抄寫標語能夠讓當事人不再產生交通違法行為,也沒什么不可以。”執(zhí)勤交警說。
隨后,又有一名男子因騎著裝有遮陽傘的超標電動車闖紅燈、闖機動車道被處罰。
據統(tǒng)計,昨日15時至15時30分,民警半個小時內處罰了5名騎電動車闖入機動車道的人。記者注意到,有一些人發(fā)現(xiàn)交警在現(xiàn)場執(zhí)勤,提前掉頭逆行,險象環(huán)生。(記者 李瓊 通訊員 榕警/文 記者 陳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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