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發(fā)的《福建省“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guī)劃》明確,充電設施建設總投資達36億元~42億元,福州、廈門、泉州、平潭充換電網絡明年基本建成。
據初步統(tǒng)計,截至去年底,福建省共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7055輛,其中福州1753輛,全省已建設小型乘用車快速充電樁約410個、慢充樁900個。我省首批56座城際快充站正由省電力公司投資建設,設在沈海、福銀、京臺等高速路的28對主要服務區(qū),其中福州5對。
“十三五”期間,福州、廈門、泉州、漳州是我省充電基礎設施重點發(fā)展地區(qū)。據預測,到2020年,福州共需新增31座公交車充電站,19座出租車充換電設施,1373個環(huán)衛(wèi)物流等專用車充電樁,以及1.9萬~2.5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并配套新增10座~13座城市公共充電站與2000個~2500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
規(guī)劃提出,2016年,全省建設充電站102座~103座、分散式充電樁1萬~1.3萬個,福州、廈門出租車充換電網絡初步建成;2017年,全省建設充電站107座~108座、分散式充電樁1.5萬~1.9萬個,福州、廈門、泉州、平潭充換電網絡基本形成;2020年,城際快充網絡覆蓋全省。
規(guī)劃實施后,2016年至2020年預計可實現充電量23億千瓦時,節(jié)約替代燃油11.5億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2.4億噸。(記者 邱泉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