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4日訊 近日,龍巖某集團公司27名職工在新羅區(qū)法院和龍巖市總工會的合力調解下,終于拿到了65萬余元的工資。據悉,自兩家單位建立“一庭一室四制度”以來,已成功調解685件勞動爭議案,為685名農民工爭取了700多萬元直接經濟利益。
2012年,新羅區(qū)法院與龍巖市總工會聯合建立“一庭一室四制度”,以在法院成立合議庭、在工會成立調解室,以及建立參與審理制度、委托調解制度、協助調解制度、調解確認制度等四項制度,來規(guī)范農民工案件的受理和督促落實。(通訊員 簡華良 林添福 海都記者 簡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