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標準“新”在哪?
結合近日發(fā)布的“土十條”,記者發(fā)現,“土十條”中,有4處明確提及湖南。從全面落實嚴格管控中提及“繼續(xù)在湖南長株潭地區(qū)開展重金屬各地修復及農作物種植結構調整試點”到建設綜合防治先行區(qū)中提出“要求在2016年底前,在湖南常德啟動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qū)建設。”
從“土十條”中可以看出,湖南連續(xù)幾次被列入全國土壤修復試點的省份之一,足以看出國家對湖南的重視。而作為土壤修復重點省份的湖南,也將以新的土壤修復標準保障試點的有效運行。
湖南省環(huán)境保護科學研究院院長文濤表示,新標準是湖南省針對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提出的地方標準,雖在“土十條”之前推出,但與“土十條”諸多理念和思想相符,比如:“土十條”提出建立健全法規(guī)標準體系,各地可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規(guī)。新標準基于保護人群健康和地下水,提出的土壤重金屬治理分層控制的理念,也剛好契合“土十條”提出的“防范人居環(huán)境風險”的要求。
那么,新標準究竟新在哪兒呢?“一是提出了明確的修復標準限值,二是在國內首次提出了土壤重金屬治理分層控制目標參考限值的理念,三是目標具有針對性。”陳燦說,新標準突出了湖南重金屬污染的地域特性,明確提出地區(qū)內典型重金屬污染物的修復標準。
新標準有何意義?
湖南省 “涉重”企業(yè)較多,隨著“四化兩型”建設的深入推進,一批污染重的涉重企業(yè)被關停、淘汰,臨近城市區(qū)域的工業(yè)企業(yè)搬遷、轉產,場地出讓再開發(fā)利用的進程加速,重金屬污染場地修復需求日趨緊迫。
目前,國內污染場地管理條例和技術標準體系不完善,污染場地調查評估依據《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4)來計算土壤的風險值和修復值,由于風險評估過程的復雜性和結果的非唯一性,導致《技術導則》在一些地方難以操作。污染場地修復工作難以有序規(guī)范推進,也難以確保土壤修復工程效果。湖南省作為環(huán)境保護部確定的污染場地修復管理試點省份之一,制定出臺《標準》,用于指導重金屬污染場地土壤修復工作,為推進湖南土壤污染修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
2013年,湖南省就開始著手新標準立項研究,經過3年的廣泛深入調查和研究,專家多次論證,才在今年3月公布,5月底施行。由于目前國內還沒有同類標準,因此,湖南標準的制定對全國在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將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新標準提出的分層控制目標參考限值在修復目標考核和工程驗收中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對于強化重金屬污染場地土壤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重金屬污染場地土壤修復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文濤表示。
他還表示,新標準的出臺,對于“土十條”中提出的“推動治理和修復產業(yè)發(fā)展”具有很好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