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1月4日訊 昨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隊通報近期查處的幾起違法占用應急車道典型案例,僅10月30日至11月2日4天,就有19起占用應急車道的違法行為被查處。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違法占用應急車道,小型車將依法處扣6分罰款200元,大型車將依法處扣12分罰款200元。
案例一:11月2日10時許,泉州高速交警支隊民警巡邏至福詔高速福州往詔安方向183公里處,發(fā)現(xiàn)兩輛車停在應急車道上,但并沒有設置任何警示標志,民警連忙過去查看,并設置警示標志,原來前車小轎車沒油了,而后車面包車正在給前車加油,民警對兩違停車輛依法進行了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車輛在上高速行駛前,應做好相應檢查,確保車輛運行狀況良好。若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故障或事故無法移動時,應在來車方向150米處設置警示標志,并開啟示廓燈和警示燈,撥打12122救援電話等待車輛維修或救援。高速公路上差不多每行駛15至20分鐘就有服務區(qū),車主應隨時注意車輛情況,及時到就近服務區(qū)進行加油等必要養(yǎng)護。
案例二:10月31日15時55分許,支隊民警在泉南高速(閩)三明往泉州方向31公里+100米處,查獲一輛小型普通客車違停,駕駛員在駕駛室睡覺。10月30日16時許,支隊民警在南石高速石井往南安方向7公里處查獲一輛違停車輛,駕駛員在路邊方便。民警均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長途駕駛?cè)菀灼冢绕涫窃诟咚俟飞?,建議連續(xù)駕駛4個小時要至少休息夠20分鐘,避免疲勞駕駛。若有疲勞感或內(nèi)急需解決應就近到服務區(qū)。
案例三:10月31日16時55分許,支隊民警在福詔高速福州往詔安方向151公里處,發(fā)現(xiàn)一輛小轎車在高速導流線上倒車,民警立即設置警示標志,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警告教育,并依法進行扣12分并處200元罰款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出口和另一高速的連接匝道一般在2公里、1公里和500米的地方都有提示牌,若錯過了高速出口,應繼續(xù)往前行駛至下一個出口再出高速,嚴禁在高速公路上倒車、掉頭及逆行。(海都記者 陳邵珣 通訊員 陳淑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