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月5日訊 昨日凌晨5時30分許,泉秀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寧德人黃某自稱在泉秀街一家足浴城消費,被一個洗腳妹陳某打了。
民警介紹,兩人來到派出所后,各執(zhí)一詞。經(jīng)過一番詳細詢問才知,黃某在洗腳后,對陳某有非分之想,對她動手動腳后,還邀約她出去開房。陳某不愿意,就遭黃某的投訴。陳某一氣之下,一巴掌朝黃某打了下去,導(dǎo)致黃某的眼鏡掉在了地上,摔斷了鏡框。
兩人在派出所一番理論后,民警最后調(diào)解,讓陳某賠償80元給黃某。黃警官說,畢竟陳某確實打壞了黃某的眼鏡,兩人最終接受了調(diào)解。(海都記者 尤燕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