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豐澤法院
“城東拆遷窩案”再曝案情:泉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李某民,在豐澤商城建設過程中,關照某公司而收受好處;在兼任城東片區(qū)開發(fā)建設指揮部(以下簡稱“城東指揮部”)干部時,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相關工程承建人賄賂,總額達78萬多元。
記者昨日獲悉,李某民因涉嫌受賄罪,已被檢方提起公訴,豐澤法院將擇日公審此案。
前后5年收某公司賄賂2.5萬
今年57歲的李某民,家住泉州市區(qū),原是泉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兼任泉州市豐澤商城管理處主任(事業(yè)單位正科級)、泉州地下管網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
經審理查明,1998年3月至2011年6月間,李某民任泉州市豐澤商城建設有限公司(國有獨資)總經理、黨支部書記,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等全面工作。其間,某公司欲向豐澤商城公司租賃營業(yè)場所開設超市,該公司泉州區(qū)域總經理陳某生為讓李某民在物業(yè)管理、設備安裝和場所裝修等方面給予關照,于2007年至2011年間每年春節(jié)前,在李某民豐澤商城的辦公室內,送給他5000元的購物卡。5年來,李某民共收受陳某生賄送的購物卡2.5萬元。
卷入城東窩案受賄70多萬
城東片區(qū)改造項目啟動后,2006年至去年6月間,李某民先后兼任城東指揮部城東片區(qū)房屋拆遷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城東拆遷指揮部副指揮等,負責征遷工作及金鳳嶼小區(qū)、西福小區(qū)安置房工程的建設工作。
2008年至2011年間,李某民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相關工程承建人黃某廷等12人賄送的669230元和9萬元購物卡、價值5000元的購茶券、家具兩套(目前尚無法估價),并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為黃某廷等人牟取利益。
黃某廷,是福建六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為在工程質量、進度監(jiān)管及工程款撥付等方面取得關照,2009年春節(jié)前一天,黃某廷賄送給李某民5萬元;2010年春節(jié)前一天,黃某廷又賄送10萬元。而這只是冰山一角,在密密麻麻的行賄清單中,福建工程集團公司、廣廈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均“榜上有名”。
一份行賄記錄
揭開受賄案蓋子
揭開李某民受賄案蓋子的,是豐澤城東街道西福社區(qū)居委會主任魏某祥的行賄記錄。
經審理查明,2008年間,魏某祥欲向城東指揮部承包該社區(qū)部分房屋拆遷工程和圍墻修建工作,取得李某民同意。此外,魏某祥的姐夫(原泉州市水泥廠職工)曾在辦理退休時,無法找到相關檔案,魏要求李某民予以幫忙。為感謝李某民對上述事項的關照,魏某祥在2008年及2009年春節(jié)前一天,分別賄送給李某民各1萬元。
去年6月,泉州有關部門在掌握李某民收受魏國祥賄賂的線索后,即對他采取措施。其間,李某民供述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上述其他受賄事實。案發(fā)后,其家屬代其退贓727730元。
檢方認為,李某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數(shù)額達789230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