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8月11日訊 昨日上午10時許,泉州高速交警六大隊在莆永高速永春岵山一帶開展統(tǒng)一行動,集中整治超速等違法行為時,查到一輛白色路虎車。

該車司機要被扣24分罰款1700元
這輛廣西牌照的路虎車,速度達到149km/h,而該路段限速80km/h,不僅如此,該車前后車牌的末兩位,都被用紙巾糊上,人為痕跡明顯。被攔下后,25歲的莆田籍司機林某承認,由于該路段限速80km/h,隧道又多,他為了想開快點,就自作聰明用紙巾將部分車牌糊上,倒也不是有什么急事,而是覺得自己開好車,卻不能開快,比較郁悶。根據(jù)規(guī)定,林某超速80%以上,扣12分罰1500元,故意遮擋號牌,扣12分罰款200元。
無獨有偶,當(dāng)天下午4點半,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隊民警在晉石高速公路圍頭疏港支線,開展統(tǒng)一行動時,查獲一輛超速行駛的黑色小車。仔細一看,該車車牌竟然是“閩4”開頭,不僅不合理,那個“4”字顏色還明顯不同。司機陳某承認,車是公司的,他出車前看到后備廂有一些號牌貼,為躲避監(jiān)控抓拍,就粘了個數(shù)字貼在牌上。
被抓拍時,該車速度達110km/h,該段限速為80km/h,超速20%以上50%以下扣6分罰200元,故意遮擋號牌扣12分罰款200元。(海都記者 陳邵珣 實習(xí)生 周雪林 通訊員 涂葉敏 尤泳堯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