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公安部在全國部署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打非治違”集中整治交通違法統(tǒng)一行動。從昨日起,泉州市開展第二波集中整治行動,嚴查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套牌車違章停放路邊
昨日下午,鯉城交警大隊民警在巡邏時發(fā)現,一輛車牌為閩C99L71的白色小轎車違停在路邊。民警對該車進行貼單時發(fā)現,此輛車與系統(tǒng)上登記的小車完全不一樣,懷疑該車涉嫌套牌,于是將車輛鎖住,并用拖車拖走。據民警介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處2000元罰款,并處收繳、扣留車輛等強制措施,記12分。
泉州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接下去交警將通過開展統(tǒng)一行動,重點整治變造機動車車牌、使用套牌假牌、無牌無證等涉牌涉證違法行為突出的區(qū)域和路段,查處涉牌涉證違法行為人,查扣使用套牌假牌以及盜搶、走私、非法拼組裝和報廢的機動車,集中整治制作和販賣假牌假證窩點。(記者 黃楓 通訊員 鄭鋼 實習生呂陽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