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司機王某見車主李某醉酒酣睡便起了貪念,把李某剛買不久的蘋果8手機偷走。被抓后,王某竟稱對方醉酒無法支付車費,才將手機拿走作為抵押。案發(fā)后15個小時,民警在王某的租房將其抓獲,并追回被盜手機。
1月21日晚9時許,李某酒后通過滴滴平臺雇了代駕司機王某,從晉江梅嶺街道到陳埭鎮(zhèn)涵埭村委會附近。路上,李某在副駕駛座上睡著了,將新買的蘋果8手機放在駕駛室的中控位置。到達陳埭鎮(zhèn)涵埭村委會附近,王某將車停好后,將手機偷走,才叫醒李某,并返回位于梅嶺街道的租房。
1月22日凌晨0時28分,李某酒醒后發(fā)現(xiàn)手機不見了,急忙回撥手機,然而手機顯示關機,于是趕緊到濱江派出所報警。
經(jīng)審訊,王某(男,29歲,江西彭澤人)辯稱:當晚他載李某到達目的地后,李某因醉酒無法支付代駕費用300元,才將手機抵押當作代駕費用。然而,李某是通過滴滴平臺賬號下的單,且其賬號綁定了銀行卡,系統(tǒng)已自動扣除代駕費用。在證據(jù)面前,王某承認其因一時貪念而偷走了李某的手機。
目前,王某因涉嫌盜竊被警方依法刑拘。(記者 洪亞男 通訊員 陳暉萬 陳連環(h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