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灌口派出所教導員陳清洲在官方認證微博“@交警陳清洲”中講述了一起“烏龍”報警。
今年7月下旬,市民小陳(化名)接到一條短信,內(nèi)容為28歲少婦“歐陽麗”因丈夫失去生育能力,特在異地尋找健康男士共孕,并稱其丈夫為港商,有孕重酬。當時,小陳并未放在心上,近日無意中翻看短信,在好奇心的驅(qū)使下聯(lián)系了對方。
電話中,“歐陽麗”答應來廈與小陳見面,條件是由小陳先付7000元交通費。小陳信以為真,便將自己的7000元積蓄打到了對方指定的賬戶上。之后,“歐陽麗”又告知小陳需要過關(guān)費與服裝費共2.6萬元,否則無法來廈。小陳沒有這筆錢,于是拒絕。對方稱自己有電話錄音,和小陳有約在先,若不出錢,會請律師將小陳告上法庭。小陳擔心自己被告,無奈之下報了警。民警了解情況后,告知小陳他上當了,小陳才意識到對方是騙子。
“這樣的詐騙短信已經(jīng)不新鮮了,但還是有一些警惕性低的市民受騙?!标惽逯拚f,由于對方賬號在外地,難以查出騙子的具體信息,小陳的7000元很可能找不回來。市民遇到此類詐騙短信,應馬上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