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廈門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將從下月開始施行,以鼓勵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jiān)管,及時發(fā)現并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
據悉,舉報者可通過撥打968123市長專線電話等方式舉報。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
十種情形可申請獎勵
根據辦法,舉報內容有下列十種情形之一的舉報人可申請獎勵:
在農產品種植、養(yǎng)殖、加工、收購、運輸過程中使用禁藥,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違反有關標準使用飼料和添加劑的;
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料生產食品,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
違法違規(guī)生產、加工、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銷售失效、變質、過期以及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收購、加工、銷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產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
加工銷售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肉類,或未經檢驗、檢驗不合格肉類制品的,以及其他應當檢驗檢疫卻未檢驗檢疫而銷售的食品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生產、經營變質、過期、混有異物、摻假摻雜偽劣食品的;
仿冒他人注冊商標生產經營食品、仿造食品產地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仿造或者冒用食品生產許可標志或其他產品標志生產經營食品的;
未按食品安全標準規(guī)定超范圍、超劑量、超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的;
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其他涉及食用農產品、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可通過
市長專線電話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有權對涉及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獲得獎勵,并應當符合下列原則:舉報獎勵對象原則上限于實名舉報,由舉報人直接領取獎金;重大案件的匿名舉報人,也可以作為舉報獎勵對象。
廈門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將依托市委市政府網上信訪、968123市長專線電話受理食品安全案件舉報,受理后按照職責分工轉監(jiān)管部門調查處理。
依據舉報人舉報的具體情況和舉報獎勵級別,并參照涉案貨值數額的大小,舉報人將可獲一次性貨幣獎勵。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執(zhí)法機關查處后無涉案貨物,但證實被舉報者存在違法事實的,可視情節(jié)給予舉報人50至500元獎勵。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額度可以不受上述限制,經廈門市政府批準可適當增加獎勵金額,但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
此外,舉報受理單位和案件調查處理機關應當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舉報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公開舉報人姓名、住所、電話、工作單位或其他身份資料,違者依法追究責任。(本網記者 鄭友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