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1月7日訊 撿來一塊“治安巡邏AH110”的黃色牌照,他覺得好玩,就掛在三輪車上,還上了高速公路。昨天中午12時10分許,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隊民警在晉江龍湖出口附近,將這輛逆向行駛的三輪車攔了下來。
原來,騎三輪車的是個小伙子,穿著背心,腳上踩了雙拖鞋。他來自江西,從事廢品回收工作。他說,本想從晉江龍湖到泉州,沒想到跟著指路標志,就誤上高速公路了。而他的“110”牌照,是在回收廢品時無意發(fā)現(xiàn)的,覺得好玩就把它掛在自己的坐騎上了。
民警隨后告知小伙,三輪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行駛,并將其安全帶至龍湖出口。(海都記者 陳邵珣 通訊員 尤泳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