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9時,市法院大審判庭內(nèi),刑一庭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放火案,并在福建法院庭審直播網(wǎng)進行了直播。而該院外墻LED顯示屏上也同步直播開庭審案的畫面,吸引過路市民駐足觀看。據(jù)悉,該LED顯示屏每日滾動播出“老賴”信息、法院重要活動等,通過戶外LED媒體同步直播庭審過程還是第一次。

【新鮮】互聯(lián)網(wǎng)、戶外LED庭審直播
“所有到庭旁聽訴訟的人員、旁聽群眾,必須嚴格遵守法庭紀律……”當天上午9時,庭審準時開始,法院書記員宣讀庭審紀律,這一幕在市法院戶外LED大屏幕同步顯示。
“咚”,法官宣布開庭,隨后被告人柯某被帶入法庭。
柯某,晉江人,1993年生,事發(fā)時為水頭某網(wǎng)吧網(wǎng)管。今年5月11日,他因涉嫌放火被警方抓獲,次月被執(zhí)行逮捕。
“咦,這是在播放法制教育片嗎?”市法院外,買完菜正要回家的朱女士停住了腳步。得知正在進行庭審直播,朱女士恍然大悟,“以前旁聽庭審都得帶身份證,還要通過嚴格的安檢?,F(xiàn)在好了,不用進法院就能看到法官審案,是個挺好的宣傳方式”。
“12月4日是憲法日,在戶外LED大屏幕上直播庭審,是法院的又一項嘗試,便于群眾更好地監(jiān)督法院工作,也為了更好地以案說法,達到法制宣傳教育的目的。”市法院有關(guān)負責人表示。
【庭審】找不到女友便縱火燒其宿舍
今年2月,柯某認識了女子譚某,并與其交往。當時,柯某已有一個3歲兒子,女友譚某在四川老家已結(jié)婚,因丈夫生病,她獨自來水頭打工賺錢??履吃鵀榱俗屌延幸徊渴謾C,以借打電話為由,騙走同村的小柯一部iPhone5手機,給譚某使用。
但相處沒多久,二人因工作問題不斷爭吵。“他想讓我一直待在他身邊,不讓我去上班,也不讓我接觸我的朋友。”譚某做筆錄時稱,今年5月7日,兩人再次吵架。
5月7日16時,譚某趁柯某熟睡,留下iPhone手機便悄悄離開。20時許,柯某醒來找不到譚某,電話“轟炸”譚某好友洪某,欲詢問譚某的下落,但一直沒人接聽。23時許,譚某總算接了電話,但堅決要分手。
次日凌晨0時40分許,心情極度郁悶的柯某到網(wǎng)吧接班。1時30分許,他接連向洪某發(fā)了幾條信息,揚言要放火燒譚某宿舍。
2時30分許,柯某拿了包紙巾到女友宿舍門前。他敲開隔壁租客王某的門,詢問女友的下落,未果。“等一下我把房間燒了,網(wǎng)吧的錢拿走,到時候看房東找的是她還是我。”柯某說完便拿卡刷開女友的房門。其間,他看到桌上放著一瓶洋酒,萌生了縱火的想法。便拿起洋酒倒在床上,并將點燃的紙巾丟在被子上,沒看火有沒有著起來,柯某就離開了房間返回網(wǎng)吧,拿走收銀臺里6500元及一條香煙,徑直搭車回了晉江。幾分鐘后,王某聞到焦味,打開門看到譚某房間里有濃煙竄出,當下趕緊叫人并報警。
【宣判】沖動男子犯放火罪獲刑4年
該房間被燒了個干凈,經(jīng)過消防人員的撲救,火勢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員傷亡。6月8日,經(jīng)南安市價格認定局鑒定,該房間內(nèi)被燒毀的物品總價值為9534元。
柯某逃跑后,沒兩天就把錢揮霍一空,5月11日下午,他搭車到水頭找女友譚某,在水頭車站附近被民警抓獲。今年11月16日,檢方對其提起公訴,訴訟過程中,該公寓的房東吳某向法院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訴請2.9萬余元的賠償。
面對種種證據(jù)的指向,柯某表示自愿認罪,請求法院對其從寬處理,民事賠償方面,他愿意賠償,“等我服完刑后,自己工作自己賠償”。
市法院審理后認為,柯某為泄私憤故意縱火,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已危及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gòu)成放火罪。其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吳某造成經(jīng)濟損失,應(yīng)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吳某請求的賠償數(shù)額過高且沒有充分證據(jù)予以證實,應(yīng)以市價格認定局出具的價格鑒定結(jié)果為準。
當天10時許,法院依法當庭宣判,判處柯某有期徒刑4年,在判決生效后15日內(nèi)一次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吳某的經(jīng)濟損失9534元。
宣判后,被告人柯某當庭未表示要上訴。(記者 洪麗燕 朱晨輝 通訊員 鄭開育 孫承海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