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劉寧 記者吳采平)武漢市66歲的車主何女士停車時,不慎將一輛售價471萬元的勞斯萊斯魅影撞壞。近日,武漢市江漢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令何女士向勞斯萊斯車主賠付4萬余元維修費用。
2009年,何女士花5萬元買了一輛捷達車。今年1月21日,何女士開車回家,在小區(qū)地下車庫停車時,不慎踩到油門上,車子撞上了停在正對面的勞斯萊斯。何女士當即報警,交警勘查現(xiàn)場后判定何女士全責。由于捷達車只買了交強險,保險公司只賠付2000元。
勞斯萊斯4S店檢查后發(fā)現(xiàn),車前保險杠有3處裂紋,前牌照框破裂。4S店給出了兩種維修方案:一是維修前保險杠,更換牌照框,共需花費4萬余元;二是更換新的保險杠,需花費16萬余元。勞斯萊斯車主向何女士提出,車輛剛買半年,原價471萬元,基本沒上過路。如果對保險杠進行維修,就算暫時修好,他擔心以后會繼續(xù)炸裂,因此決定花16萬余元更換新的保險杠,費用則要由她承擔。何女士提出,希望能對車輛進行維修。如果選擇方案二,16萬余元的賠償費用,她拿不出。
雙方協(xié)商未果。今年2月,勞斯萊斯車主花了16萬余元換保險杠,并讓何女士承擔維修費用。何女士表示無力承受。勞斯萊斯車主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何女士賠償損失共計16萬余元及利息。
今年8月31日,江漢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事發(fā)后4S店出具的檢查單顯示,維修和更換兩種方案均可能存在前杠縫隙的后果,而根據(jù)《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恢復原狀為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之一,本著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則,法院對被告主張應以方案一維修方案予以支持,判決何女士賠償4.3萬元維修費用。
據(jù)悉,勞斯萊斯車主已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