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過完,騙子也開始“上班”了。
據(jù)揚子晚報報道,江蘇一公司會計被“領導”拉進以公司命名的微信群,群里全都是“同事”。隨后,“領導”編造各種理由,群里其他人附和,導致該會計兩次轉賬總計136萬元。錢轉完后,此群再無音訊。
據(jù)報道,2016年6月20日,錫城一家公司的顧總、李總主動來加會計錢某的微信。顧總是公司的副總經理,李總則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次日,錢某被顧總拉入微信群中,群名正是公司的名字,看微信群中都是公司的員工,錢某以為這是工作群。
然而,悲劇從這里開始發(fā)生了……
李總在群里讓錢某聯(lián)系深圳的客戶鄭總,問昨天談好的合同保證金什么時候過來。錢某電話聯(lián)系,電話那頭鄭總操著南方口音,說是正在開會,晚點將保證金打過來,另外會直接將合同發(fā)給李總。沒多久,李總就在微信群里說,保證金56萬元已到個人賬戶,晚點會把錢打到公司賬戶上,同時發(fā)了銀行轉賬記錄的截圖。
這時,群里有員工建言,這樣的合同公司沒有利潤,李總決定修改合同內容。錢某電話協(xié)調后,鄭總同意修改合同,改天跟李總面談。
此時,群中又有員工建議,為不影響雙方履行合同,退還56萬元保證金。李總同意了,讓錢某先用公司的錢款退還,稍后會將自己賬上的錢補回公司的賬戶。
錢某轉賬后,群里的李總又問公司賬戶上還有多少錢。錢某說網銀余額122萬元。李總指示轉賬80萬元給鄭總,表示合作誠意。錢某再電話聯(lián)系鄭總,對方表示隔天就會把80萬元退還。
錢某將轉賬記錄截圖到群里匯報,可群里再無動靜……
去年6月30日下午,因月底結賬,錢某跑到李總的辦公室,詢問56萬元的資金,方知微信群是假的,里面的人都是騙子。
公安機關經偵查,抓獲了從ATM機上取款的張某、吳某。經審查,張某只是通過兼職群應聘取錢的人,對方聲稱是組織賭博的,幫忙取錢給傭金。后來,吳某也請求入伙。
6月中旬,對方發(fā)來55萬余元,快遞來四張銀行卡。吳某、張某輾轉上海、南京等地取現(xiàn),并收取25%的提成。取現(xiàn)所用的銀行卡,都是買來的黑卡。而真正的上家,他倆從沒見過,目前還在追捕中。